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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水产养殖的技术要点有哪些?

[安化特产] - 无公害水产养殖的技术要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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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无公害水产品,既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养殖户的收入,又可以保护水生态环境。无公害水产养殖技术要点,包括产前、产中、产后等一系列环节,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产地环境要求 ;选择和保持无公害水产养殖环境是无公害养殖的前提,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渔业水域环境和渔业水源水质。其中,大气环境中的悬浮颗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氟化物等四种污染物的浓度要在限定量以下;水域环境要求渔业水域土壤中汞、镉、铜、砷、铬、锌等含量低;渔业水源水质要求水质的感官标准即色、嗅、味(不得使水产品带有异色、异嗅、异味)。

培育和选用健康苗种; 用于繁殖的亲本必须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生产条件和设施应符合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苗种质量须经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检疫。控制适宜的养殖密度;合理的放养密度是无公害水产养殖的重要内容。超负荷养殖易引起养殖环境恶化,疾病爆发蔓延,水产品质量下降和商品率低等问题。养殖密度必须严格控制,确保良好的养殖环境。提供优质的饵料;饵料营养是无公害水产养殖的物质基础,合理地选择饵料品种,科学地投喂是无公害水产养殖的关键环节。提倡使用配合饲料。使用新鲜杂鱼,应及时投喂,确保鲜度;使用冷冻杂鱼,应严格控制解冻时间,避免在阳光下暴晒致使腐败变质。合理使用渔药 ;疾病预防和合理使用渔药是无公害水产养殖的重要组成部分。用药应使用“三效”(高效、速效、长效)、“三小”(毒性小、副作用小、用量小)的渔药。准确计算药量,合理施放。在充分了解常见病及其流行的基础上,做好积极的预防工作,必须合理使用渔药,避免残药对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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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水产养殖水质的直观要求;水产养殖业最主要的条件要有好水,养一塘鱼要想丰产,必须做到水质肥、活、嫩、爽。

一:肥,透明度625px-1000px.

二:活,一般指池塘中的‍‍隐藻、脖口藻、裸甲藻较多,蓝藻较少。

三:嫩,指肥而不老,所谓老主要指水色有蓝绿色、铁锈色、灰褐色和乳白色等几种,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嫩表示水中的藻类正处于增长期,细胞未老化。

四:爽,指水质清爽不混浊,水中除了浮游生物外,没有其他的悬浮物和悬浮物极少,透明度500px-625px,水中溶氧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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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的品种选择是整个养殖生产的关键,品种的好坏是渔业生产效益的体现,要适应市场的需求导向和自身生产条件,资金状况而确定养殖品种。在当前以市场经济为导向 的时代中,有条件的养殖户对养殖品种的选择,应以人传统,我优质;人优质,我特种;人无我有,人有我多;力求抢占市场销路。一般的养殖品种是以养殖条件中的水质肥瘦、水温、溶氧、饲料来源等而确定养殖品种:如池塘养殖的鱼类除翘嘴红鮊均可养殖。而水库网箱养殖鱼类品种,应选择能适应集约高密度生长和经济价值高的品种,才不至于浪费人力、财力、物力,产出较高的经济效益,提供较多的优质鱼产品。如三角鲂、倒剌鲃、光倒剌鲃、翘嘴红鮊、鳗鱼、桂花鱼等。

一、环境条件水源充足,排灌方便,保证“三通”(通电、通车、通讯);远离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等对渔业水质构成威胁的污染区;设臵垃圾废物收集桶,定时清理;养殖场内不得养禽畜污染池塘;建立生产、用药和用料等制度。

二、池塘通风向阳,池形整齐,规格为长方形,南北走向;池塘面积6-15亩,水深2-3米,利用生态循环水模式进行养殖,属于标准化池塘;每个生产周期,在放鱼入池前,要适时进行池塘干底修整、清淤泥、消毒、晒塘底、肥水、增氧暴气和试水处理。

三、水质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要求水体无异色、异臭和异味,酸碱度在7.0-8.8,溶氧在5毫克/升以上,总氨氮低于0.4毫克/升,亚硝态氮低于0.01毫克/升,透明度在25-35厘米,保持水体“肥、活、嫩、爽”。科学肥水:使用合成肥水药物及微生态制剂肥水。苗种投放前5 ~7 天,施绿肥400~450公斤/亩或有机肥200~250公斤/亩;养殖期间追肥应以无机肥和微生态制剂为主;起捕前2个月不能将有机粪肥投入池塘。水质调控:通过科学使用增氧机及时注换新水和合理使用微生物制剂、生石灰、滑石粉等措施改善水质。

四、苗种选择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繁育场,选购外表正常、无病状、游动活泼、规格一致的优质苗种,购买前应细心检查,合格后方可放养;投放前应进行苗种常规消毒。

五、饲料不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及添加剂;不使用变质和过期的配合饲料;鲜活饲料鱼必须无病虫、无损伤,投放前进行常规消毒。合理投饲:采用“定时、定点、定质、定量”的方法,以投喂具有质量保证的配合饲料为主,投喂量随鱼的生长、天气、水质情况适当增减。

  六、药物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使用的水产养殖用药应保证“四证”齐全(国家兽药GMP认证、渔药登记证、渔药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号),并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科学使用,遵守休药期。

  七、病害防治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要做好苗种入塘前后、渔具以及高温季节的常规消毒。发现病鱼或死鱼要及时捞起,经技术员检测确定病因或死因后消毒并深埋泥土中。

  八、生产记录  做好《水产养殖生产记录》:记录养殖种类、苗种来源及生长情况、饲料来源及投喂情况、水质变化等内容;《水产养殖用药记录》:记录病害发生情况,主要症状,用药名称、时间、用量等内容。生产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九、起捕运输  核对休药期,确保上市食用鱼的药物残留限量符合《无公害食品  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的要求;起捕前15天内,不得使用化学药物;起捕前1-2天,停止投料。  活鱼运输用水要求清洁无污染,水温适宜,中途换水量不超过2/3,温差不超过5℃;运输密度合理,尽量在适当低温下运输,配备增氧设备和增氧剂,不得使用抗生素或孔雀石绿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

  十、养殖废水  为保护养殖环境和防止病害交叉感染,养殖废水须经消毒药物处理后方可排放到河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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