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税务不会认定为代加工,因为你代加工的产品为自购原料,应该为委托加工。
一、会计处理:
1、收到加工品时
借:受托加工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受托加工商品款
2、发生加工费时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3、结转成本时
借:受托加工商品款
贷:生产成本
4、销售给委托方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结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
借:受托加工商品款
贷:受托加工商品
二、代加工的直接常规税种: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
2、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纳税额*2%
5、水利建设基金(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7、印花税 按购销金额0.3‰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应交增值税
1、企业采购物资等,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由运输单位造成的采购物资短缺,运输单位予以全额赔偿的,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方按这部分物资的价款由“待处理财产损益”转出,按这部分物资的增值税由“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予以转出。
2、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实行“免、抵、退”的企业,按应收的出口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企业本月交纳本月的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企业本月月底有未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下月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记银行存款。
6、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购入材料不能取得增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应交税费
就是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在自己工厂将原材料加工成产成品,并向甲方收取加工费
如果不复杂的话,找些小工厂,直接做些模具厂出来,就OK啦,这样的厂很多的。开模具的费用比较高
OEM生产,即代工生产,也称为定点生产,俗称代工,基本含义为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渠道,具体的加工任务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同类产品的其他厂家生产。之后将所订产品低价买断,并直接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这种委托他人生产的合作方式简称OEM,承接加工任务的制造商被称为OEM厂商,其生产的产品被称为OEM产品。可见,定点生产属于加工贸易中的“代工生产”方式,在国际贸易中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
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
别人创造出来而你照着原型去复制。具体就象是你的手和大脑,大脑下命令把肥皂捏成圆的,你的手完成具体工作把肥皂加工成圆型,一旦少了大脑指挥,你的手连什么是圆型都搞不懂也就什么也干不了的。这里的代加工就好比你的手。没有自己的创造和思维而只能按照别人的要求完成别人给予的工作。但代加工又和山寨不同,一个是得到某产品的正式授权的合法复制,而一个就是完全非法的盗版,也就是偷窃别人的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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