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的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一、食品原料加工
这是食品加工的基础环节,主要涉及对食品原料的初步处理。例如,粮食作物的碾磨、果蔬的清洗与切割、肉类的分割与冷冻等。这些加工旨在将天然食材转化为便于烹饪和食用的初步加工品。例如面粉的研磨和大米的抛光等,都是为了去除杂质和不必要的部分,保留食材的营养成分和口感。
二、食品制造加工
这一环节涉及对食品原料进行更深层次的加工,以制作出各种类型的食品。包括烘焙类食品、饮料、肉类制品以及各类罐装食品等。这些加工过程通常涉及烹饪技术、发酵工艺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等,旨在改善食品的口感、色泽和保存性。
三、食品深度加工
深度加工主要面向方便食品和功能性食品的开发。例如,速冻食品、休闲食品、即食食品等。这些食品加工技术更为复杂,涉及到食品的保鲜、防腐、营养强化等多个方面。深度加工的目的是为了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同时保持其原有的营养价值和口感。
四、特殊食品加工
特殊食品加工主要针对特殊人群,如婴幼儿、老年人、病人等,或者特定需求。这类加工包括对婴幼儿奶粉的生产、老年人营养餐的制作,以及特殊膳食和保健品的开发等。这些食品加工更加注重营养和健康,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
总结来说,食品加工涵盖了从食品原料到最终产品的各个生产环节,包括原料加工、制造加工、深度加工以及特殊食品加工等多个方面。每个环节的加工技术和工艺都有所不同,但都旨在提高食品的口感、营养价值和安全性,以满足人们的饮食需求。
食品加工方法有多种。
一、食品加工方法的种类
1. 烹饪法:通过加热的方式对食材进行加工,如煮、蒸、炒等。
2. 烘焙法:适用于面食和糕点等食品,通过高温烘烤使其达到特定的口感和风味。
3. 发酵法:利用微生物的作用,使食品中的成分发生改变,如制作酸奶、面包等。
4. 腌制法:通过添加调料或盐分等方法,对食品进行保存和风味改造。
5. 罐头加工法:将食品经过处理后装入罐头密封,以达到长期保存的目的。
二、详细解释
烹饪法是最常见的食品加工方法之一,包括煮、蒸、炒等多种方式。烹饪的主要目的是使食品变得易于消化,同时改善其口感和风味。例如,蔬菜在烹饪过程中会变得更为软糯,肉类在烹饪过程中能够变得更加鲜嫩。
烘焙法主要应用于制作面包、蛋糕等面食和糕点。烘焙通过高温烘烤,使食品中的水分蒸发,达到特定的口感和风味。同时,烘焙过程中的美拉德反应(即食物在加热时产生的特殊香味)也是烘焙食品独特风味的重要来源。
发酵法在食品加工中也有着广泛的应用,如制作酸奶、酒、面包等。发酵是利用微生物(如乳酸菌、酵母等)的作用,使食品中的成分发生改变,增加食品的营养价值和风味。
腌制法是一种古老的食品加工和保存方法。通过添加盐、糖、香料等调料,对食品进行腌制,不仅可以改善食品的风味,还可以延长食品的保质期。
罐头加工法是一种将食品经过处理后装入密封罐头的加工方法。这种方法可以使得食品在常温下长期保存,方便携带和运输。罐头加工法广泛应用于各种食品的加工,如肉类、鱼类、蔬菜等。
综上所述,食品加工方法多种多样,不同的方法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选择合适的加工方法对于保证食品的质量、口感和营养价值至关重要。
加工食品的种类繁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罐头食品:这类食品经过腌制、糖制等加工方式,例如罐装的水果、蔬菜等。
2. 蜜饯和果脯:这些食品是通过糖渍或渗透保存的,如各种果脯、果酱等。
3. 肉脯类:包括各种风干的肉制品,如腊肉、香肠等。
4. 调理加工食品:这类食品通常经过烹饪或部分烹饪,如熟食、半熟食等。
5. 冷冻食品:食品在冷冻过程中保存,如冷冻肉类、冷冻蔬菜等。
6. 保鲜食品:通过低温保鲜技术保存的食品,如冷藏肉类、水果等。
7. 脱水干制食品:水分被大量移除以延长食品保存期,如干果、干蔬菜等。
这些加工食品在市场上随处可见,它们提供了便利和多样性,但消费者在选择时也应注意其营养成分和添加剂的种类及含量。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一)办理依据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二)发证范围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注:特殊膳食食品和其他食品国家尚在制定《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三)办理条件 1. 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代码证; 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条件、检验检疫手段、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3.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4.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四)申报材料 1.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3份); 2. 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的复印件(3份); 3.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4. 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复印件(3份); 5. 标有关键设备和参数的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复印件(3份); 6.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复印件(1份); 7. 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须提交企业标准文本复印件(1份); 8. 已获取HACCP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业,应提供证书复印件(3份);(五)受理单位中小型大米生产加工企业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申请,其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申请。(六)办理程序申请 受理 现场核查 发证检验 审核审批 发证(七)办理时限自受理起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核查、审查发证。(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1.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2]19号)。 2.收费标准:现场审查发证费2200元/单元,公告费400元/单元。注:上述费用均由国家质检总局或省质监局收取。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年度报告及审查(一)办理依据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二)年度报告时间获证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应提交企业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三)提交材料 1.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 2.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复印件一份。(四)受理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五)办理程序企业自查申报 受理 审核(书面核查和实地抽查) 签证(六)办理时限 1.书面核查的,自受理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证工作(不含产品检验时间)。 2.实地抽查的,自受理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签证工作(不含产品检验时间)。(七)收费依据和标准本项目不收费。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换证与受理(一)办理依据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二)换证时间申请换证的企业,应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三)提交材料 1.提交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所需的材料(见上); 2.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提交三年来生产加工食品质量情况综合评价报告(主要包括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监督抽查、年度自查报告等)。(四)受理单位、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和标准与首次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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