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生产经理的工作流程(1) 供销科要做好供应商和加工商的建档和考核工作。供应商和加工商的档案资料要填写齐全。业务人员要定期对供应商和加工商进行质量、价格、货期、服务等方面的考核。 (2) 供销科的面料采购员根据技术科提供的大货计划用料单计算采购数量,面料采购数量要加上印染损耗、面料次品损耗、服装次品损耗的数量。每一种损耗的百分比分开列出。计划投料单根据相同面料的款式汇总得到。每张计划投料单形成一条采购清单明细,采购清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采购。由采购清单按供应商的不同编制进货通知单,进货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给供应商、面料仓库和留底一份。 (3) 印染加工业务人员收到业务部的面料打样通知单后,要联系印染加工商安排面料打样,要求印染加工商安照打样计划时间内完成。打样完成后把样布交给业务员,由业务员寄送给客户确认。 (4) 印染加工业务人员根据面料采购员的计划投料单编制印染加工通知单通知印染加工商。业务人员与印染加工商洽谈后确定加工价格,编制加工价格审批单交总经理审批执行印染加工业务。砂洗、订珠、绣花等加工业务与印染加工类似。 (5) 辅料采购员根据技术科提供的辅料购置清单(需货单)编制采购清单,采购清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采购。由采购清单按供应商的不同编制进货通知单,进货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给供应商、辅料仓库和留底一份。 (6) 供销科依据机物料仓库的仓管员编制的要货清单采购机物料,根据设备科编制的采购申请单采购设备。 (7) 采购员要及时了解原辅料市场的变化动态,常规面料一个月编制一张询价表,采购价值在千元以上的物品要货比三家,以”优质、优价、优服务、准交期”的标准来选择供应商和加工商。 (8) 供销科根据供应商或加工商的付款申请,按照产品售价、质量、交期(购销合同规定内容)确定开票价格,发票经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科支取。
C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
商品的生产价格的形成以各个不同产业部门的个别利润率通过竞争而均衡化为平均利润率为前提。K.马克思说:“求出不同生产部门的不同利润率的平均数,把这个平均数加到不同生产部门的成本价格上,科学地阐明了利润和平均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由此形成的价格,就是生产价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76页)。它是商品的市场价格上下波动的中心。
假定社会总资本为500万元,平均分配到5个不同的产业部门,使自己陷入不能自拔的矛盾,剩余价值率相同,但由于每个产业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不同,在相同时间内所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量也不一样,实际上是同%BE%AD%BC%C3%D1%A7_A.%CB%B9%C3%DC.html target=_blank>A.斯密所说的“自然价格”和%BE%AD%BC%C3%D1%A7_D.%C0%EE%BC%CE%CD%BC.html target=_blank>D.李嘉图所说的“生产价格”、“生产成本”和“费用价格”基本相同的。从而个别利润率就各不相同;同时,
生产价格这一概念,由于每个产业部门中不变资本的固定部分与流动部分的比率不同,也就更加看不清楚了。固定资本中各个组成部分损耗的快慢也不一样,因而在相同时间内不变资本转移到商品中的价值量就不相等,价值同劳动的关系,从而商品的成本价格也各不相同。
本月的制造费用,应该在产成品和在产品中进行分配。最为常用的方法就是约当产量法,以完工进度的百分比进行成本分配,这样的数据需要生产部门来协作财务
原产地规则
也称“货物原产因规则”。指一国根据国家法令或国际协定确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的,以确定生产或制造货物的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为了实施关税的优惠或差别待遇、数量限制或与贸易有关的其他措施,海关必须根据原产地规则的标准来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国,给以相应的海关待遇。原产地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原产地标准、直接运输原则和证明文件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原产地标准。原产地标准多由各国自行规定,很不统一,海关合作理事会具体规定了原产地标准,供签订“京都公约”的各国采用。其标准是:1.整件生产标准。即产品完全是受惠国生产和制造,不合有进口的和产地不明的原材料和部件。完全在一国生产的产品包括:在该国领土、领水或其海底开采的矿产品;在该国生长、收获的植物产品、动物产品及其制品;在其国内渔猎所获的产品;该国船舶在公海上捕获的海产品和用这些捕获物在该国海上加工、船上加工制造的产品;国内收集的生产和加工后的剩料和废料及废旧物品;完全用以上物品在该国内生产的商品。2.实质性改变标准。是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其基本含义是:货物必须在出口国经过最后一道的实质性加工生产,使货物得到其特有的性质,该出口国才认为是该货物的原产国。实质性改变标准在实践中可以应用以下方法:(1)改变税则及例外情况表办法。常用的实施方法是制订一条总规定,按照这一规定,在税则商品分类目录中,经过出口国加工或制造的产品应归入的税则号必须不同于所使用的进口原材料或部件的税号。这一总规定,常附有例外情况,按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日本的做法,它们用清单A和清单B分别列出不能单纯改变税则号来确定原产国的商品。清单A是指经过出口国制造加工的货物,其税号虽然改变了,还不能算实质性改变,而必须同时符合表列的指定加工条件,才能确定该出口国为原产国。清单B规定某些商品经过出口国加工或制造后,其所应归的税则号虽然没有改变,但已符合了清单B指定的加工条件,该出口国可被订为是该货物的原产国。(2)制造或加工作业表法。通常制订若干总表,列出每种产品必须经过有足够重要性的技术制作或加工作业(改进品质的加工)程序。符合要求才算达到实质性改变的标准。这种方法不宜单独使用,通常是与改变税号法结合使用。(3)从价百分比标准(又称增值百分比标准或增值标准)。即出口产品,在出口国生产中所使用的生产国的本国原材料或部件费用和生产费用的总和,在该产品价格中所占的比例必须达到或超过一定的百分比;或者出口产品在出口国生产中所使用的外国进口原材料或部件人价值,在该产品的出厂价格所占的比例不得超过规定的百分比。
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规定要求受惠国的出口产品直接运输到给惠国,运输途中不得进入其他国家市场。原产地证明文件可以由制造商、生产者、供货人、出口商或其他当事人在商业发票或其他单证上作简单的声明。但有些情况,这种声明还必须由有资格作证的机关或团体具体证明,予以确认。也可以规定格式如“原产地证”由有权核发该证书的机关或团体核发以确定货物的原产地。普遍优惠制给惠国一般规定使用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格式A由出口商填写,经出口国有权核发单位如海关或商会等签发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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