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吧
根据水利部颁布的《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文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的组成执行下条规定:
第十二条 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由大坝主管部门的代表、水库法人单位的代表和从事水利水电专业技术工作的专家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由9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6名;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由7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3名;其他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由5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得少于2名;
(二)大坝主管部门所在行政区域以外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
(三)大坝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等单位的在职人员以及从事过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
(四)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应根据需要由水文、地质、水工、机电、金属结构和管理等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五)大坝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组成人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员安全监理责任:
1、根据项目组岗位职责安排,在分管的业务范围内,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
2、做好检查记录。
由中国工程监理人才网整理
生活以及工作中我们会发现各种各样的水利项目,它们为我们贡献着充足的水源,因此为了确保我们的生活以及生产能够得到正常的发展,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对其进行强化管理。在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的发挥出它们本身的价值。我们应该占在一定的高度上进行分析,把建设以及管理有效地融合到一起,真正的将水利的功效得以实现。为了保证我国的水利项目能够合理的为我们贡献水源,保障我们的生产以及生活,我们就必须集思广益的采纳不同的建议,将我们的管理工作真正的开展好,笔者依据多年的实践,得出了以下的一些看法。1要认清当今环境下管理的关键内容我们在开展管理的时候,要依据当今社会的具体背景环境,明确管理模式,要不断的对其惊醒深化革新。说到实处具体有以下的几大方面。第一点,要将规模较小的项目的管理权限合理的下放到当地组织的手中,让他们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开展资金筹集以及具体的施工、定价等等的自行管理,这样做的好处是,打破了以往的那种所有的事情都有上级统一管理的局面,上级管理往往不能结合每个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往往是进行一刀切,这就导致很多时候和本地区的情况不相符合,影响到项目的开展,采用这种方法就有效地把这些问
姓 名:
联系电话:
留言备注:
我要留言(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1826 企业通过我们找到了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