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人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及积分证明材料后交由用人单位登陆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居住证积分专栏()进行网上申报预约,时间为每年上半年的1月-4月、下半年的7月-10月。预约成功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本单位积分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到市行政许可中心办理,详细流程如下:
1.申请人登陆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积分申请表
2.申请人准备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所在单位汇总用人单位网上提交申请并预约受理时间
3.用人单位按网上预约时间持网上预约凭证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服务窗口办理
4.积分服务窗口出具受理通知书,用人单位将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窗口(3日内)
5.用人单位于20个工作日后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取回相关材料
6.用人单位同意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积分排名情况(6月或12月)
7.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入户名单(6月或12月)
8.用人单位到积分服务窗口领取《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证明书》
9.申请人或用人单位6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
天津积分落户官网名称为“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根据天津市积分落户相关政策,个人是不能申报的,只能通过单位进行申报,内容如下“居住证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单位经办人网上预约申报后,在预定日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办理。”
1、申请申报。由居住证持有人自愿申请,经居住证持有人所在单位集中向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市人力社保局窗口申办积分手续。
2、受理申请。积分入户申办窗口接到申请后,将相关信息进行实时比对,核对无误后予以受理,并向用人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核打分。积分入户申办窗口受理申请后,用人单位将需要提交的材料分送至负责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
4、汇总排名。用人单位将各部门出具的审核证明材料,提交积分入户申办窗口进行汇总。
5、积分公布。市人力社保局将积分情况以《入户积分通知单》的形式反馈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由用人单位领取。
6、公布入户名单。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年度积分入户指标和入户申请人积分排名,于每年6月、12月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并出具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
7、办理入户。列入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申请。用人单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6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首先你要有两样东西,第一样,居住证,在你住的地方辖区派出所办,第二样,社保,在你公司上。社保满一年,并且居住证没过期,你单位给你申请,就是上居住证积分落户专栏那个系统,把你的材料输入进去,然后预约申报,到了预约申报的日期,把材料交上去就行了。每年两期,上半年一月开始,四月三十日结束,七月初下结果。下半年七月初开始,十月三十一日结束,第二年一月初下结果。具体提交什么材料,看你什么条件,上专栏下载最新的材料清单,一个一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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