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稽查职责及稽查范围、内容
一、稽查职责
依照文化市场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宣传、贯彻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和规章;
2、依法对文化经营单位和文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3、保护合法经营,制止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4、 总结、交流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经验,并向有关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
二、稽查范围
1、营业性文艺演出(含时装、健美、气功表演和民间艺人的演出活动);
2、歌舞娱乐场所、及其他各类游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3、美术品收售、展销、拍卖经营活动,有赞助的美术品比赛:
4、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
5、文化经营活动;
6、电影发行、放映;
7、书刊经营活动;
8、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
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0、其他文化经营活动。
三、稽查工作内容
1、对文化经营单位进行例行检查;
2、对被举报或揭发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和核实;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或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非法经营活动涉及的工具、设备及非法物品实行扣押、查封等必要措施;
4、对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提请有关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广东的文化教育和文化底蕴不行,这跟语言有很大关系。粤语比较单调,变化比较少,显得没有活力,而且广东很大程度上受港澳的影响,相当庸俗,港澳的文化有点不伦不类,所以广东是文化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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